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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抚宁的黑恶势力,你们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了!!

    信息发布者:lhs19740707
    2018-03-15 18:26:16   转载

    抚宁区副区长、公安分局局长赵秀光发表电视讲话,用三年时间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仗。


    区广大干部群众:

  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、国务院《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》精神,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、社会安定有序、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,净化全区社会治安环境,根据省、市、区的统一部署,我区从现在开始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。

    公安机关作为“扫黑除恶”专项斗争的主力军突击队,我们将按照“依法严惩、打早打小、除恶务尽”的总体要求,结合我区实际,全警动员、全力以赴,以最坚决的态度,最无畏的担当、最有力的措施,把打击锋芒对准人民群众反映最为强烈、最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十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,这十类犯罪包括:

    (一)威胁政治、政权安全的黑恶势力;

    (二)把持基层政权、操纵破坏基层选举,侵吞集体财产、霸占集体资源的黑恶势力;

     (三)横行乡里,欺压残害百姓的“村霸”、“乡霸”等黑恶势力;

     (四)在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中,煽动村民闹事、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,非法强拆,从中牟利的黑恶势力;

    (五)在重点行业领域,垄断经营、强揽工程、恶意竟标、非法占地、滥开滥采等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;
    (六)欺行霸市、强买强卖、收取保护费的市霸类黑恶势力;
    (七)操纵、经营“黄赌毒”活动,严重危害治安秩序的黑恶势力;
    (八)非法高利放贷、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;
    (九)组织或雇佣网络“水军”在网上威胁、恐吓、侮辱、诽谤、滋扰的黑恶势力;
    (十)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。 
           目前,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战役已经打响,公安机关郑重警告那些黑恶痞霸犯罪嫌疑人,认清形势,放弃幻想,立即悬崖勒马,停止作恶,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,争取宽大处理;对执迷不悟、继续违法犯罪的,将依法予以严惩。同时,希望在逃人员亲属深明大义,规劝逃犯投案自首,立功赎罪;凡包庇、窝藏、通风报信,使负案犯罪人员逃避法律追究的,依法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           同志们、朋友们,社会治安环境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安宁,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,要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仗,离不开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和支持,全区广大干部群众要相信公安机关扫黑除恶的决心,敢于同黑恶势力做斗争,积极提供线索,积极检举揭发犯罪行为,对举报或提供线索,经查证属实的以及协助抓捕黑恶犯罪人员的,公安机关将予以奖励,并严格为其保密。
           我相信,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,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,我们抚宁区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定会取得重大胜利,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、获得感、幸福感。

     来源:抚宁公安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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